农房能抗震 安居有保障

选择字体:[--] 来源:中国建设报 发布时间:2024-02-06 14:15:34

  1月23日2时09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乌什县发生7.1级地震,震中位于北纬41.26度,东经78.63度,震源深度22千米。阿克苏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喀什地区均有强烈震感。据了解,此次地震震级较强,但县乡两级房屋损失不是很大,倒塌的房屋主要集中在偏远牧区,以牧民自建房和临时住房为主。而这一切,都得益于新疆实施的农村抗震安居工程建设。

  在地质结构复杂、地震灾害多发频发的新疆,“安居”不仅是“乐业”的重要前提,更是各族群众维护生命财产安全的基本需求。

  2011年以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陆续向新疆下达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锚定“让贫困群众和农村低收入群体现有住房更加抗震、安全”的目标,指导农村抗震安居工程建设。截至目前,新疆已累计建成268.77万户抗震安居房,帮助1000余万名各族农牧民告别了土坯房、泥草房,住进了宽敞明亮的安全新房,实现了住有安居、住有宜居。

  农村抗震安居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离不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共同努力。

  自治区成立领导小组,由自治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科学指导农村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各地按照自治区要求,也都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按照“自治区总负责,地州(市)抓监督,县市和乡镇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层层落实年度计划,确保任务落实到县市、乡镇、村庄、农户,形成“层层有人抓、层层有人管”的工作格局。据了解,农村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在保证抗震设防要求、满足居住功能、完善配套设施的基础上,注重体现当地自然风貌、地域文化和时代特征,确保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力争做到“建一片新房、成一片新村”。

  农村抗震安居工程规范有序实施离不开专业技术指导。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设施配套、安全适用”的原则,先后组织编制《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农村安居工程建设标准》《农村安居工程质量控制和认定实施意见》等各类技术指导资料并发放到各地州和县市,从规划编制、房屋设计、户型建设、工程标准、质量安全和考核验收等方面为基层单位和建房户提供技术支持。在此基础上,不定期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深入乡镇、村庄进行现场技术服务指导。

  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也制定了《兵团抗震安居工程标准图集》等技术规范,采用统一的技术导则和标准图集实施抗震安居房建设,由经过培训的农村工匠队伍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性能达标,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实施。同时,严格按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等有关建筑工程、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建设,确保抗震安居房符合当地抗震设防标准。兵团第一师四团五连两委成员夏忠银表示,2021年,连队所有房屋都实施过抗震加固,有效提高了住房的安全性和抗震性。他说:“乌什7.1级地震中,连队房屋没有出现倒塌现象、未遭受重大损毁,这说明了农村抗震安居工程行之有效。”

  抗震安居房不仅安全,也方便舒适,达到了厨、浴、卫、院功能齐全,水、电、路、气基础设施配套完备。喀什地区伽师县西克尔库勒镇4村的村民托合提吾斯曼对此深有感触。他们全家七口人2014年从土坯房搬入如今的抗震安居房,“我们村子在乌什7.1级地震中也有震感,不过全村的房屋都毫发无损,我们没有财产损失。”托合提吾斯曼说,现在一家人居住的房屋有85平方米左右,沙发、茶几、电视机、冰箱等家具家电一应俱全,冬天有暖气,也能很方便地使用热水。“现在村子路宽了、房屋‘年轻’了,我们吃得好、住得也好,生活越来越有盼头。”

  随着一间间危旧房拆除、一栋栋安居房建成,新疆农牧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地已建成的抗震安居房经受住了13年以来近50次5级以上地震以及20余次雪灾、洪水等自然灾害考验,大家纷纷点赞,称其为“安全房”“保命房”。

  除了新疆,四川、云南、甘肃等地震易发频发区域的农房抗震改造工作也正稳步推进。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努力下,经过改造的危房多次在强震中“立功”,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更多人住进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实现真正踏实的“安居”。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4.02.06 记者 孙思妍 任天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