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部署做好因灾受影响贫困农户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

选择字体:[--] 发布时间:2020-09-02 09:09:40

  今年入汛以来,陕西省受多次大范围强降雨影响,部分地区发生洪涝地质灾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严重损失,保障贫困农户住房安全压力加大。为此,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连续下发紧急通知,将农村危房改造纳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统筹安排,指导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扎实做好农房减灾救灾工作。

  8月2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印发有关通知后,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一时间会同省扶贫办下发《关于做好因洪涝地质灾害影响贫困农户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做好有关工作。

  通知要求,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扶贫部门要按照同级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发挥县、镇、村三级联动作用,及时摸排、汇总统计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因灾受损情况并逐级上报。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在同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强与应急管理、民政、财政等部门协同配合,有序开展受灾贫困农户的过渡安置、住房恢复重建等工作。

  通知指出,洪涝地质灾害形势平稳后,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迅速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及时对受损贫困户住房逐户开展安全性鉴定,明确鉴定结论,给出有针对性的改造建议。对因灾灭失或鉴定为C级和D级的危房,纳入灾后住房安全有保障计划,通过改造、保障等多种方式,统筹用好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切实保障受灾贫困农户住房安全。对原址安全的,尽快在原址进行修缮加固或拆除重建,对因灾出现漏雨、墙体裂缝等一般性损坏的及时处理、消除隐患;对原址不安全的,尽快异地新建,防止贸然开工、再将房屋建在危险易受灾区域,做好建设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实现早开工、早竣工、早入住。

  通知强调,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扶贫部门要严格落实贫困农户住房安全有保障动态监测机制,认真做好住房安全隐患排查鉴定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返危的问题,有效防止因灾返贫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贫困农户不住危房。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09.02 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