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文名称: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21、0618、0873号(资源环境类)提案答复的函

  • 索 引 号:

    000013338/2017-00573

  • 发文单位:

    住房城乡建设部

  • 文  号:

  • 实施日期:

  • 分  类:

    城市建设

  • 发文日期:

    2017-07-10

  • 主 题 词:

  • 废止日期: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21、0618、0873号(资源环境类)提案答复的函

选择字体:[--] 发布时间:2017-10-20 15:11:22

关于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的有关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2015年公布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明确提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的目标和任务要求,我部会同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积极推进。

  一、关于明确责任,合理编制规划

  一是率先在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中落实河长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印发实施后,我部印发了《关于报送城市黑臭水体河长名单的通知》,要求地级以上城市对其本地区黑臭水体的河长名单逐一进行核实调整,必须按照中央规定由党政负责同志担任河长,落实黑臭水体整治主体责任。目前,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2100个黑臭水体基本按要求落实了河湖长。

  二是指导各地科学编制实施方案。2015年,我部与环境保护部、水利部等联合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明确了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方案的编制方法,要求在开展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依据环境条件和控制目标,明确技术路线、工程措施和实施周期;同时,要求各地编制实施方案时要与海绵城市建设、生态城市建设相结合,依据“一河一策、一塘一策”的原则,先制定实施方案再开始整治,为科学实施黑臭水体整治提供指导。目前,全国地级以上城市2091个黑臭水体已编制实施方案,1479个黑臭水体正在按照方案实施整治。

  三是加强部门协调配合。黑臭水体整治涉及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水利、发展改革等多部门,《指南》明确要求城市人民政府要把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水利、农业等部门,并建立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的部门协调机制,共同推进城市黑臭水体的整治工作。各地在黑臭水体整治实践中,也成立了多部门参加的工作小组,协同推进。

  二、关于多措并举,综合治理

  《指南》提出了“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提质、长制久清”的城市黑臭水体综合整治技术路线,并细化了每项措施的具体要求。控源截污要做好截污纳管和城市面源治理工作,重在完善管网,消除污水直排、降低合流制管网溢流频次,控制初期雨水等污染。我部专门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治理技术指南(试行)》,指导各地做好排水口改造、排水管道及检查井建设和完善等工作,我部近期印发的《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均对污水收集处理,污泥处置及再生水利用提出了明确的任务要求,通过雨污分流、污水管网改造建设、污水厂提标改造等措施提升污水收集率和处理能力,争取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达标排放。内源治理重在做好河道清淤疏浚和垃圾漂浮物清理。生态修复重在逐步恢复河道自然生态环境,结合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修复已有硬化驳岸,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的措施,利用人工湿地、河道消落带进一步净化初期雨水、污水处理厂尾水,用于河道景观用水,恢复河道生态基流,提高水体的流动性,提升水体自净能力。目前,各地正在按照《指南》提出的技术要求,对城市黑臭水体实施综合整治。

  三、关于建立国家级遥感监测管理机制

  自2016年起,我部与环境保护部开展城市黑臭水体遥感监测工作,利用国产高分系列、资源系列、环境系列等卫星数据完成了36个重点城市1个频次的监测工作,从地方城市自查反馈情况来看,监测结果的质量较高,有效辅助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但鉴于该项工作采用的高分卫星数据幅宽窄、覆盖范围有限、数据重访周期较长,部分城市尤其是南方城市受阴雨天气等影响不能及时监测,我们将根据卫星数据的保障情况逐步提高监测频度,在高分卫星数据覆盖较多的区域加密监测,在数据欠缺区域按需监测。随着我国卫星技术的不断发展,在轨卫星数量持续增加,可全面提高黑臭水体的监测频次。

  我部规划中心会同环境保护部小卫星中心积极开展遥感监测黑臭水体技术的研究,利用辐射传输模型克服了季节、光照强度等部分客观因素的干扰,将城市黑臭水体识别精度提高到70%,对黑臭水体治理和跟踪监测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利用遥感手段监测黑臭水体入选了2016度中国遥感领域十大事件之首。但黑臭水体卫星遥感监测工作受黑臭水体成分复杂、南北及季节差异大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加上采用的高分卫星数据多为全色单波段,需经过融合处理,构建普适性的黑臭水体定量识别模型难度大。我们将组织相关单位继续深入研究黑臭水体反演机理,并充分考虑黑臭水体的形态特征、季节特征、空间特征等因素,从空间和时间上动态分析黑臭水体的光学特征,从而提高监测精度。同时,进一步深化黑臭水体的监测内容,加强对黑臭水体上游及流经区域的工业、农业及居民聚集情况的监测和河道黑臭形成机理的监测分析。

  四、关于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投融资机制

  一是加大中央资金支持。2016-2017年,国家通过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共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94亿元,支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和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对引导和带动地方资金投入,加快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我部积极指导各地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方式开展黑臭水体治理,鼓励以“技术+资本”的方式组建具备综合业务能力的企业集团或联合体,统筹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等工作,“让专业的人做专业事”,政府严格实施合同管理、绩效考核、按效付费,确保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成效。南宁那考河治理、长沙圭塘河治理等项目均采用PPP模式,已取得良好成效。财政部也优先考虑将黑臭水体整治PPP项目纳入到示范项目库,予以支持。我部组织各地梳理黑臭水体整治项目清单,在湖南长沙组织大型企业、金融机构和地方政府召开项目推介对接会,政企双方就一些前期工作成熟、具备开工条件的黑臭水体整治项目达成合作意向。

  三是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我部协同政策性金融机构等加大对黑臭水体整治的资金支持力度,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相关项目给予长周期、低利率的贷款优惠政策。充分调动各类金融机构的积极性,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加快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积极开展特许经营权、收费权、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等担保创新类贷款业务,拓宽黑臭水体治理项目的融资渠道。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项目收益票据等筹集资金,用于黑臭水体整治等项目。

  五、强化监督考核

  一是组织中央环保督查。将黑臭水体治理作为重要督查内容,重点督查地方黑臭水体信息公开情况和治理进展,促使地方提高认识,切实落实责任,为推动黑臭水体治理提供保障。统计结果显示,凡是经过督查的省份,黑臭水体治理进展都比较好。

  二是加大考核及监管力度。将黑臭水体治理作为水十条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地方加快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地区,约谈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督促。同时,通过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督促地方加快黑臭水体治理。

  三是鼓励公众参与。为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我部与环境保护部共同组织开发“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信息发布平台和“城市水环境公众参与”微信公众号。一方面将黑臭水体清单、责任人和治理进展情况及时向社会通报,另一方面鼓励公众通过微信公众号将发现的黑臭水体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黑臭水体治理是个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我部将会同环境保护、水利、农业等有关部门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指导督促地方将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让广大百姓有获得感。

  感谢你们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010-58933160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