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文名称: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1589号(城乡建设类052号)提案答复的函

  • 索 引 号:

    000013338/2023-00808

  • 发文单位:

    住房城乡建设部

  • 文  号:

    建提复字〔2023〕第36号

  • 实施日期:

  • 分  类:

    城市建设

  • 发文日期:

    2023-08-18

  • 主 题 词:

  • 废止日期: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01589号(城乡建设类052号)提案答复的函

选择字体:[--] 发布时间:2023-12-20 08:45:22

范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对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惠民生扩内需、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指导各地有序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改造。

  一、有序实施年度改造计划

  我部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各地持续完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制度和工作机制,自下而上科学确定年度改造计划,调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抓好组织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目标,下达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财政部通过调整优化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结构,2019—2022年先后投入1221亿元,重点支持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2023年,中央财政安排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359亿元,比上年增加52亿元。2019—2022年,中央共下达补助资金超过3300亿元,支持各地累计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6.7万个,惠及2900多万户居民。

  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

  我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各类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全链条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策划、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管理。支持规范规模化实施运营主体以市场化运作方式,积极盘活存量资源,推动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连片改造,充分挖掘改造项目收益点,通过项目后续长期运营收入平衡改造投入,实现微利可持续。实践中,不少地方已形成一批社会力量参与改造的典型案例、示范项目。例如,重庆市九龙坡区吸引社会力量采取“市场运作、改管一体”方式参与改造,培育项目自身造血机制,争取2.8亿银行贷款支持。

  三、加强金融支持

  引导开发性、政策性银行结合各自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商业银行规范创新相关产品和服务,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依法合规对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企业和项目提供信贷支持。比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等商业银行推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贷款”“安梯易贷”等专项产品,有效满足各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合理资金需求。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可复制政策机制和典型案例的总结宣传力度,指导各地学习借鉴,扎实有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落实好审批、税费减免、土地等各项配套支持政策,加快健全吸引社会力量参与、金融支持的可持续改造机制,提升改造项目市场化运作水平,切实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3年8月18日                

 


抄送: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