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文名称: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3216号(城乡建设类092号)提案答复的函

  • 索 引 号:

    000013338/2023-00811

  • 发文单位:

    住房城乡建设部

  • 文  号:

    建提复字〔2023〕第51号

  • 实施日期:

  • 分  类:

    城市建设

  • 发文日期:

    2023-08-23

  • 主 题 词:

  • 废止日期: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03216号(城乡建设类092号)提案答复的函

选择字体:[--] 发布时间:2023-12-20 16:23:49

施华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地下空间防范雨水倒灌能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地下空间防范雨水倒灌是城市内涝治理的重要内容。您所提的问题建议很有针对性,对于指导各地进一步提高地下空间防范雨水倒灌能力具有积极意义。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城市内涝治理,指导各地加快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建设,开展地下空间等易涝风险点排查整治,完善标准规范体系,指导各地提升地下空间防范雨水倒灌能力。

  一、关于完善相应设计规范

  我部发布《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规范》(GB 55011-2021),对城市道路、隧道等排水设计提出具体技术要求,有积水风险的道路低洼点和下穿道路应按内涝防治标准建设道路雨水系统。发布《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明确要求地铁出入口等地面标高应高出室外地面300—400mm,并满足当地防淹要求,当无法满足时,应设防淹闸槽,槽高可根据当地最高积水位确定。发布《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GB 55027-2022)等标准规范,要求下穿立交道路应设置地面积水深度标尺、标识线和提醒标语等警示标识。组织编制《二次供水设施防淹设计与施工》《建筑供配电系统防涝设计与施工》《场地与建筑防倒灌构造》等城市地下空间防淹系列国家标准和图集,明确给排水、电气和建筑等防淹、防倒灌设计要求,目前已通过技术条件审查。

  我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监测的通知》(建督〔2021〕71号),积极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监测工作,提升设施安全运行监测水平。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和改造,构建应急使用场景和防救应急预案,提升地下空间安全管理效能。

  二、关于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针对当前极端天气频发,时常引发城市地下空间进水等问题,我部指导地方落实各项防汛救灾措施,形成汛前部署、汛中跟踪、督促指导的工作机制,保障城市安全度汛。

  (一)加强汛前部署。每年汛前,贯彻落实国家防总全国防汛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部组织地方主管部门召开城市排水防涝工作部署会议,部署当年城市排水防涝重点任务。2023年,落实国家防总关于切实做好汛前准备工作的要求,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部署各地做好城市防洪排涝工作,重点就生命线工程以及地铁、建筑地下空间的出入口、通风口等重要点位,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淹、防倒灌工作。

  (二)强化督导检查。2023年,国家防总组织各地各部门开展了年度汛前检查,赴七大流域17个重点省份,重点检查责任制落实、预案修订、力量准备、培训演练等工作;多次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针对城市地下空间、易涝区域和水库堤防等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确保安全度汛。我部结合相关工作,赴20省46个城市开展实地调研督导,将城市生命线工程和建筑小区地下空间的防护情况作为抽查内容。

  (三)开展预案演练和宣教活动。2023年,国家防总联合安徽、上海、江苏、浙江等省(市)防指开展长三角地区防汛防台风演练,包括城市内涝应急处置等12个科目;组织开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桌面推演,演练强台风和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各地积极开展防汛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实战能力。我部召开2023年城市内涝治理培训视频会议,讲授城市内涝治理相关规范、方法与实例,交流武汉市治理城市内涝经验做法,对全行业开展培训,提高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防灾减灾意识,抓好城市安全度汛工作。

  (四)指导地方做好汛中强降雨应对。国家防总、应急管理部密切关注天气发展变化,加强应急值守,针对近几轮强降雨,第一时间发出通知或提示信息,滚动组织会商研判,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派出专家组、工作组赴一线指导有关地区落实落细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城市运行平稳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我部与气象部门密切联动,强降雨前,对可能发生强降雨和积水内涝的地区及时作出预警和会商研判。2023年入汛(截至8月18日)以来已发出预警信息92次,召开重点地区会商会12次,强化雨情涝情跟踪指导。

  (五)完善应急预案体系。2022年5月,国务院印发《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进一步细化完善城市内涝防范应对措施和工作要求。2022年4月,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印发《“十四五”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行动计划》(建城〔2022〕36号),要求完善地下空间等专项应急预案,因地制宜对地下空间关键设备采取挡水防淹、迁移改造等措施。加强排水应急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配备专业抢险设备,提高地下空间应急处置能力。2023年6月,我部会同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城市排水防涝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23〕152号),要求各地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地下空间出入口、下穿隧道、地铁口等关键部位防范措施。

  三、关于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城镇排涝要求,结合城镇用地性质和条件,加强雨水管网、泵站以及雨水调蓄、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等设施建设和改造。应急管理部稳步推进自然灾害防治法、防汛条例等防灾减灾领域法律法规制修订工作,开展了大量基础工作。国家防总组织核定并向社会通报了2023年全国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共2521名,我部向社会通告城市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692名,进一步压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

  下一步,我部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城市地下空间防淹相关标准和图集出台,加快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建设和应急能力建设,提升城市应对暴雨灾害的水平,指导督促各地做好城市内涝治理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压实以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体系,切实做好暴雨防范应对工作。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3年8月23日          

 


抄送: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国务院办公厅,应急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