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文名称: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0899号(城乡建设类028号)提案答复的函

  • 索 引 号:

    000013338/2023-00839

  • 发文单位:

    住房城乡建设部

  • 文  号:

    建提复字〔2023〕第28号

  • 实施日期:

  • 分  类:

    其他

  • 发文日期:

    2023-08-17

  • 主 题 词:

  • 废止日期: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00899号(城乡建设类028号)提案答复的函

选择字体:[--] 发布时间:2023-12-29 18:49:50

张志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学校集约化建设技术规范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对于优化中小学校设计、建设很有参考意义。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建设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以下简称《规范》)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并综合考虑满足教学功能、有益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等要求制定。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应在满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合理布局、确定容积率、利用地下空间,节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一、有关工作情况

  (一)关于突破教学楼层数限制

  《规范》第4.3.2条规定,“各类小学的主要教学用房不应设在四层以上,各类中学的主要教学用房不应设在五层以上”。作出这一规定的依据主要是:经医学测定,当学生在课间操和体育课结束后,利用短暂的几分钟上楼并立刻进入下一节课的学习时,四层(小学生)和五层(中学生)是疲劳感转折点。超过转折点,在下一节课开始后的5~15分钟内,心脏和呼吸的变化会使注意力难以集中,影响教学效果;同时,中小学校属于自救能力较差人员的密集场所,建筑层数不宜过多,在发生突发意外事件时,利于学生安全疏散。

  (二)关于放宽教学楼间距限制

  《规范》第4.3.7条规定,“各类教室的外窗与相对的教学用房或室外运动场地边缘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5m”。作出这一规定的依据主要是:在开窗的情况下,教室内朗读和歌唱声传至室外1m处的噪声级约80dB,学生上体育课时,体育场地边缘处噪声级约70~75dB;根据测定和对声音在空气中自然衰减的计算,教室窗与校园内噪声源的距离不小于25m时,教室内的噪声不超过50dB,以避免噪声干扰,影响教学效果。

  (三)关于细化利用学校地下空间技术规范

  《规范》第4.2.2条规定,“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应合理布局,合理确定容积率,合理利用地下空间,节约用地”。该《规范》对学校内各类教学用房、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的设计也作了规定。同时,自然资源部印发有关技术性文件,指导地方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教育用地需求,明确教育用地规划布局安排,为中小学校建设提供用地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08)、《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2011)、《地下结构抗震设计标准》(GB/T51336-2018)、《地下工程渗漏治理技术规程》(JGJ/T212-2010)等工程建设标准为中小学校地下空间利用提供了技术支撑。

  二、下一步工作考虑

  借鉴吸纳您的建议,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会同教育部等部门,共同研究用地紧张情况下学校集约化建设的有关技术要求,组织开展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中小学校项目规范》的编制及《规范》的修订工作,指导学校科学提高土地利用率。自然资源部将落实有关要求,继续做好中小学教育用地规划保障有关工作。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3年8月17日         

 


 抄送: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国务院办公厅,自然资源部、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