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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标产征[2017]57号
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2015年第二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5]52号)的要求,现征求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牵头起草的产品国家标准《城镇燃气符号和量度要求(征求意见稿)》(见附件)意见,请于2017年8月19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第一起草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雪连 联系电话:022-83713505
传真:022-83713502
Email:cgsm2008@126.com
地址及邮编: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桂苑路16号,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邮编300384
附件:城镇燃气符号和量度要求(征求意见稿)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7年7月19日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邮编:100835
承办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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