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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标产征[2017]78号
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2015年第二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5]52号)的要求,现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牵头起草的产品国家标准《新风空气-空气能量回收通风机组和装置(征求意见稿)》(见附件)意见,请于2017年12月9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第一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曹阳 联系电话:13611365309
传真:010-84283555 Email:caoyang@ncsa.cn
地址及邮编: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环能院;邮编100013
附件:新风空气-空气能量回收通风机组和装置(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7年11月9日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邮编:10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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