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1998年教育事业费工交事业费财务决算的通知

[98]建综财字第154号

选择字体:[--] 发布时间:2000-12-05 00:00:00
部属各高等院校、工交事业单位:

  1998年是我部各事业单位全面正式执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第一年,为了做好1998年度财务决算编报工作,真实反映各项事业费预算的完成情况及新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提高决算编报质量,现对1998年事业费财务决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加强对决算编报工作的领导。事业费财务决算是预算执行情况的总结,是国家财政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一定要重视财务决算编报工作,加强对决算编报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1998年财务决算编报格式(详见附件)按照新的财务会计制度设计,请各单位按照新的财务会计制度填报。

  三、各单位在编制财务决算前,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一是要及时进行年终清理工作,核对收支数字,收入应全部纳入预算,支出应符合国家规定;清理现金和银行存款,各项年末银行存款数字必须和银行有关存款帐户余额一致;洹应收帐款和应付帐款;清查财产物资,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二是要进行年终结帐和转帐。

  四、各单位财务决算要做到报表齐全,内容完整,数字准确,将单位全面收支和资金活动情况编列决算,对各项收入按来源渠道编列,对支出按用途进行合理归集(对预算外资金也要采用合理方法进行归集)后编列,要有较全面的文字说明,报送及时。

  五、决算文字说明部分要做到分析全面,内容充实,重点突出。对增减变化情况要有分析、有事例、有数据及今后的对策。

  六、各单位财务决算(包括上报软盘)于1999年2月10日前报部综合财务司
 
建设部综合财务司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