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公布评审合格的一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名单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38号

选择字体:[--] 发布时间:2005-06-07 00:00:00
  根据《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5号),我部对申报一级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进行了资质评审。经评审,重庆渝开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18家物业管理企业符合一级资质条件,批准为一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

  特此公告。

  附件:评审合格的一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评审合格的一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名单

  1、重庆渝开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重庆安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重庆金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重庆加州城市花园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重庆洪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6、重庆大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7、重庆市长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8、江苏爱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南京永和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浙江南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1、宁波市海房物业管理公司

  12、长江三峡实业有限公司

  13、武汉丽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4、武汉新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5、东莞市东城中心物业管理公司

  16、海南海航恒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7、海南富南物业有限公司

  18、新疆广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