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6年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要点》的通知

建办档[2006]6号

选择字体:[--] 发布时间:2006-11-06 17:13:00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局、规划委):

  现将《2006年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六年二月九日

2006年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要点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城乡建设档案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服务于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为中心,做好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工作,加强城乡建设档案法制建设,全面收集、科学保管、充分利用城乡建设档案,大力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要坚持用改革和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围绕这一总体要求,2006年城乡建设档案行业重点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做好城乡建设档案事业“十一五” 规划的编制工作。建设部已组织编制了《全国城乡建设档案事业“十一五”规划》初稿,并将尽快修改、完善和印发。各地也要针对当前城乡建设档案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围绕所承担的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职能,突出重点,研究提出城乡建设档案事业“十一五”规划。

  二、加强法制建设。根据形势发展和实际工作情况,凡出台《城建档案管理规定》(或《办法》)已多年的地方,要抓紧组织修订,并争取上升为地方法规或政府规章。要抓住贯彻落实建设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6号)之契机,加快制定实施细则或本地的地下管线档案管理办法。

  三、进一步贯彻实施《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采取各种措施,督促各城市深入贯彻落实《办法》,使《办法》的各项规定真正落到实处。要指导各城市以新建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报送管理为重点,加强地下管线档案的接收和收集工作,开展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的综合动态管理。要组织好《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的自查。建设部将组织检查组对部分地区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并建立地下管线档案工作情况定期通报制度,适时召开中小城市地下管线档案工作经验交流会。

  四、继续贯彻实施《全国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规划与实施纲要》,推动城乡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健康发展。各地要加强城乡建设档案管理软件和计算机设备、网络网站等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要以服务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服务城市公共安全为中心,积极创建各种专题信息数据库,加快档案数字化建设。要规范电子文件归档,促进电子档案报送,有序推进纸质档案的数字化。建设部将抓紧出台国家标准《建设电子文件与档案管理规范》,并将通过科研开发、科技示范等方式,以典型引路,推动全国城乡建设档案事业信息化建设。从今年起,“城乡建设档案网页”在建设部网站开通,各地要积极上报工作动态与工作信息,使城乡建设档案行业通过网站平台及时沟通情况、快速交流信息。

  五、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各地要提高对服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分析研究,提出有效措施,加强服务工作。要在做好日常档案查阅利用的基础上,加强声像拍摄、文档扫描、承办展览、政务公开文件查询等服务。要加强档案编研工作,通过建立现代化的档案信息管理系统,挖掘城乡建设档案所蕴藏的深厚、丰富的管理和文化信息,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处理城市自然灾害、公共安全等突发事件提供必要的基础数据和信息咨询。

  六、加强城乡建设档案基础业务工作,提升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水平。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馆藏建设,重点做好建设系统业务管理档案、地下管线档案和重点工程档案的收集。要做好档案著录、保管、鉴定、保密等工作,增强库房设施配备,加强库房安全管理。要改变传统的管理和提供利用方式,实现基于信息数据库的整理输入、提取加工、查询检索和数据输出,不断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采取措施,鼓励各地城建档案馆加强基础业务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创优争先。建设部计划年内出台行业标准《城乡建设档案业务管理规范》,为各地城建档案馆强化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