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规范性文件
公文名称: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索 引 号: 000013338/2007-00045 分  类: 建筑市场监管
发文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发文日期: 2007-03-29
文  号: 建市[2007]86号 主 题 词:
实施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制定了《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关于颁发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建设[2001]22号)中“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同时废止。其他有关规定与本标准不符的,以本标准为准。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