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
大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选拔赛
承办单位的通知

建司局函人〔2023〕51号

选择字体:[--] 发布时间:2023-03-30 17:11:25

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将于2023年9月在天津举办,详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6号)。根据工作安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依据行业特点、产业分布和技能人才培养需求将组团参加8个世赛选拔赛项目比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拟于2023年5月下旬起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选拔赛”,选拔优秀选手组成代表队参加全国技能大赛。为做好有关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选拔赛承办单位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3年3月27日至4月4日15:00前(以收到邮件为准)

  二、征集范围

  相关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行业企业等独立法人单位作为申报主体。

  三、申办项目

  砌筑、花艺、瓷砖贴面、水处理技术、抹灰与隔墙系统、管道与制暖、焊接、建筑金属构造等8个项目。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高度重视技能大赛工作,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申办意愿明确。

  (二)申报单位须具备行业或省级以上(含)相关赛事活动组织经验,具备大赛举办条件,能够遵循世赛理念,遵守大赛制度,服务全国技能大赛和住建参赛代表团大局,服从住建部人事司工作安排,确保公平公正办赛。

  (三)申报单位能够为大赛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和竞赛平台等保障支持,并积极承担大赛组织运行费用。

  (四)申报单位所在地交通食宿等条件便利,便于行业有关单位和选手参赛。

  (五)取得属地党政部门支持的申报单位优先考虑。

  五、申报方式

  请申报单位按照填报承办申请表(附件1),编制相关竞赛承办实施方案(参考提纲见附件2),并将相关申报材料WORD电子版和加盖公章后的PDF电子版,于2023年4月4日15: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视作无效申报。

  联系人:胡晓光 温欣 

  联系电话:18611533890 18618190891

  邮箱:476489143@qq.com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数量:同一申报单位原则上申报赛项不超过两个。

  (二)申报单位要秉承绿色、节约、安全、有序、合规等办赛理念,认真研究方案和填报文字材料,体现真实客观。

  (三)人事司通过专家评审、现场评估等方式择优遴选竞赛项目承办单位。经研究评议,确定承办单位,及时告知。

  附件:1.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选拔赛承办申请表

     2.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选拔赛承办实施方案参考提纲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