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文名称: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24年全国城市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告

  • 索 引 号:

    000013338/2024-00175

  • 发文单位:

    住房城乡建设部

  • 文  号:

    建城函〔2024〕29号

  • 实施日期:

  • 分  类:

    城市建设

  • 发文日期:

    2024-03-28

  • 主 题 词:

  • 废止日期: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24年全国城市
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告

选择字体:[--] 发布时间:2024-04-03 16:58:12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天津、上海市水务局,重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海南省水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切实落实城市人民政府排水防涝主体责任,确保2024年城市安全度汛,现将全国城市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名单予以通告。

  各城市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要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切实履行排水防涝安全职责,抓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1号)的贯彻落实。要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经验主义,加强日常防范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要强化统筹协调,做好城市防汛安全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因在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汛前检查、汛期应对等方面工作不力,汛期城市发生内涝灾害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城市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名单

     2.城市排水防涝标准及对应降雨量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4年3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