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党组出台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具体意见

选择字体:[--] 发布时间:2005-10-31 00:00:00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日前,建设部党组结合建设系统实际,下发了《中共建设部党组贯彻落实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 的具体意见》,以整体推进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证建设事业健康发展和建设系统干部职工健康成长。并对贯彻落实《意见》任务从牵头部门、配合部门、落实时间等方面进行了分解。
  《意见》要求,深刻认识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深刻认识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实施纲要》基本精神,切实贯彻到建设工作各项具体工作之中。要完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完善干部人事监管制度,建立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要进一步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完善六项办事公开制度;要规范城乡规划管理的各项制度,完善建筑市场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对房地产市场、市政公用市场的监管制度;完善财务管理监督制度,督促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完善内部监控制度。要完善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内部议事规则和制度,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监督,切实加强党内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要加强案件查处工作,充分发挥惩治的重要作用,支持依纪依法办案,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提高执纪执法水平和依法依纪办案的能力,加强对典型案件的研究分析。
  《意见》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实施纲要》贯彻落实。要坚持党组(党委)统一领导,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作用,进一步落实部门工作职责。要加强理论和实践创新。

                 摘自《中国建设报》2005.10.18 记者 牛建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