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纪委监委驻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
突出荆楚历史风貌
监督推动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选择字体:[--]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4-02-07 17:01:07

  湖北省纪委监委驻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加强监督推进,同向综合发力,在“三强化、三落实”上见真功、求实效,督促湖北省住建厅党组建立并落实向省委作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专题年度报告制度,加强与各市州住建部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联系,构建“室组地”联合监督机制,监督推动各级住建部门落地落实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

  强化思想认识,着力推动部署落实。一是推动部署落实专题年度报告制度。收到驻住建部纪检监察组《工作提示》后,第一时间向省纪委监委报告,向厅党组发出工作提示,督促按规定时限落实有关要求,下发《关于实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在全省住建工作会议上,督促各级住建部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加强对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监督推动;督促省住建厅全面总结梳理,形成书面报告,专题报省委、省政府。二是推动完善制度、健全标准体系。推动省住建厅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湖北省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具体措施》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湖北省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及历史建筑确定标准》《湖北省历史建筑测绘建档操作规程》《湖北省历史建筑修缮规程》,举办荆楚建筑传承与发展论坛,研究提炼“高台基、深出檐、美山墙、巧构造、精装饰、红黄黑”的荆楚建筑风格,构建省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认定、保护、利用的整体框架及操作指南。三是推动严格普查划定。推动省住建厅加快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共划定44处历史文化街区,2031处历史建筑,已全部公布并挂牌,所有市县均确定了历史建筑,实现了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全覆盖”。

  强化调研督导,着力推动工作落实。一是深调研、查症结、谋实效。驻厅纪检监察组立足职能定位,将传统村落保护纳入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与省住建厅相关责任处室建立“组地”联动和“部门+市县+乡镇”三级联合督查机制,深入荆州市、襄阳市、十堰市以及钟祥市、麻城市、红安县等地,沉入一线乡村开展调研监督,深入纠治传统村落保护和管理工作中制度落实不力、监管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等突出问题。二是实行清单化管理。根据调研监督情况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清单、目标清单等“三个清单”,以管理台账形式反馈至省住建厅相关责任处室,督促省住建厅进一步压实市县乡镇各级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加大研究和探索力度,挖掘传统村落蕴含的历史文化价值。三是加大传统村落和现代融合力度。推动省住建厅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明确目标任务,提高居民保护意识和参与力度;针对融合不够、经费保障不到位、思想认识不到位和活化利用不足等问题,宣传以用促保,传承活化的乡土文化,激发传统村落的内生发展动力。

  强化贯通协同,着力推动责任落实。一是对标对表压实责任。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要求,坚决扛起监督责任,将该项工作融入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之中,靠前监督、主动监督、实时跟进,细化跟踪督导举措,压紧压实各方各级责任,督促做到真抓真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的局面。二是推动建立保护传承责任体制机制。建立系统完整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和不敢破坏、不能破坏、不想破坏的体制机制,通过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和微改造,以运营思维推动活化利用、活化传承,促进各类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充分利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富有荆楚特色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现代化治理体系。

(湖北省纪委监委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