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驻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

主动担当 压实责任
推动落实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专题
年度报告制度

选择字体:[--]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4-02-07 17:00:43

  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综合派驻监督自治区住建厅)秉持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以“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务实作风,通过压实责任,主动担当,坚决贯彻推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专题年度报告制度落实落地。

  认真学习领会,立即部署安排。收到驻住建部纪检监察组《工作提示》后,驻厅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领会,把推动自治区住建厅落实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专题年度报告制度纳入日常监督台帐,并与自治区住建厅厅长“面对面”提出具体要求,切实协同文化、文物部门,拿出具体举措,认真贯彻落实。同时,向自治区纪委监委书面汇报。

  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专题年度报告制度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西藏作为中华文化和世界文化宝库中的一颗璀璨明珠,城乡历史文化深厚,源远流长,落实保护传承城乡历史文化责任重大,使命光荣。驻厅纪检监察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紧盯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一是派员参加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安排部署党组会,落实派驻监督职责。二是督促自治区住建厅印发《关于建立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专题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切实确保全区住建部门准确把握专题年度报告内容,按照时限,准确务实向本级党委进行报告,有关情况要求随时报驻厅纪检监察组。三是督促自治区住建厅保障落实,要求及时了解各地情况,进行实时调度,动态把握,确保工作高效推进,有序落实。目前,自治区住建厅已收到各地(市)、各县(区)住建部门关于《工作提示》通知反馈,计划于3月上旬前完成专题报告上报自治区党委。

  立足工作实际,强化跟进监督。驻厅纪检监察组结合派驻工作实际,对照落实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要求和《西藏自治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西藏自治区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方案》《西藏自治区城乡建设风貌导则》《西藏民居建筑传统风貌指引》《西藏自治区美丽乡村住房和村庄建设技术要点(试行)》等规划指导意见,明确纪检监察室责任和具体人员,精准落实监督举措,建立专项工作台账,及时跟进监督工作进展状况,压实压细各项工作内容,切实在城乡建设中保护好、传承好历史文化。

  下一步,驻厅纪检监察组将自觉靠前监督,坚持问题导向,拟组成调研组,开展对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实地调研、约谈督促、明察暗访等,加大问题线索处理工作,精准监督发力,以实际行动推动自治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迈上新台阶,为自治区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贡献纪检监察力量。

(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驻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