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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苏省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办理柜面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进行调整优化,内容包括取消公积金贷款证明材料、增加办理网点等。
一是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职工柜面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无需到贷款银行开具《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可以直接携带本人身份证在银行网点办理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业务。二是增加办理网点。在已有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的基础上,新增了公积金贷款银行网点,职工可就近选择任一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业务。如果职工在办理公积金还贷提取的同时,还要以自有资金办理提前还款,也可以到新增设的公积金贷款银行网点进行办理。三是实现实时办结。通过调整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结算方式,实现业务的实时办结。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9.03.20 邵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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