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识别 分类施策——山东潍坊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选择字体:[--] 发布时间:2019-03-22 16:23:03

  农村危房改造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也是改善贫困群众住房条件、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迫切需要。近年来,山东省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潍坊市委、市政府部署,坚持将农村危改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有效保障贫困群众住房安全。截至2018年年底,全市累计争取省级以上补助资金2.5亿元,改造农村危房8.6万户,惠及贫困群众22万人,其中,2018年改造农房1535户,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813户。

  健全推进机制,完善政策体系。该局将农村危改列为乡村振兴年度重点项目,成立工作专班,会同市扶贫、财政、民政、残联等部门统筹推进,形成“县包镇、镇包村、村包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同时,出台《潍坊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管理办法》,明确认定程序、改造标准、资金保障等内容,探索建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危改长效机制;制订农村危改工作实施方案,将年度任务细化落实到各县、市、区,并进行跟踪督导。另外,该局将省级以上补助资金重点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倾斜,缺口部分由县、镇政府兜底,通过县镇财政、包村帮扶、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集,切实解决贫困户经济困难。

  坚持精准识别,确保应改尽改。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该局加强与扶贫、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信息共享,建立市、县、镇、村4级危房改造台账,并实施动态管理。同时,坚持因人因户分类施策,推广“五个一批”的做法:对需修缮加固的C级危房,“能固则固”;对自身有改造能力和意愿的贫困户,按照标准给予补助,“能建则建”;对有子女或亲属的贫困户不愿实施改造的,动员其子女或亲属落实赡养义务,“能养则养”;对无改造能力、无子女亲属的贫困户,通过配建安置、空闲房安置等方式解决住房问题,“能租则租”;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的鳏寡孤独,统筹资金兜底安置,“能保则保”。

  规范运作流程,严格过程监督。该局全面落实村、镇、县“三级公示”制度,规范补助对象的认定、审批和操作程序,实施“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按照《山东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全面推行“五个统一”(门牌编号设置统一、门窗更换统一、室内地面硬化统一、吊顶统一、内外墙粉刷统一)的改造标准,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危房等级鉴定,对施工过程进行动态巡查,全力保障危房改造质量。另外,该局联合市财政局出台农村危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推行县级财政直接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危改户“一本通”账户的监管机制,杜绝危改补助资金被截留、挤占和挪用的现象。

  推进灾后重建,确保住房安全。去年“温比亚”台风发生后,该局联合市扶贫、民政、残联和财政部门迅速开展摸底排查,认定因灾贫困对象危房793户,争取省级补助资金1075.3万元,全力支持其房屋修建;编制印发灾后重建农房建筑设计图集等,做好房屋鉴定、技术指导和质量安全监管。2018年11月,全市3966户分散重建任务全部完成,793户因灾贫困群众全部住上安全房。

  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潍坊将按照要求,进一步完善政策、提升标准,认真落实“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任务要求,瞄准最贫困的乡村、最困难的群体、住房最危险的农户发力,持续推进农村危改工作。

  第一,加强部门联动,规范信息管理。充分发挥牵头部门职责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深化在信息共享、数据核定等方面的互联互通,全面摸清底数、吃透实情,2019年基本完成存量危房改造任务;规范档案管理,“批准一户、建档一户”,确保基础资料及时全面、真实完整。第二,加大资金支持,保障工程质量。充分利用市、县两级涉农资金整合政策,重点加大对农村危改项目的支持力度;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资金兜底制度,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加强技术指导与施工巡查,严格竣工验收程序,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第三,加大宣传引导,确保政策落实。以“群众都知道”为标准,提高农村危改政策知晓率、普及率,并大力保障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真正将这项惠民工程落实到困难群众的“心坎上”。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9.03.22 王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