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两场硬仗” 交出合格答卷
——山西多措并举抓好疫情防控推动复工复产侧记

选择字体:[--] 发布时间:2020-04-23 08:10:48

  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既是一次大战,也是一次大考。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山西省关于分区分级精准复工复产要求,先后印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促进建筑行业发展的通知》、《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在抓细抓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重点围绕解决部分项目建设停滞、建筑工人短缺、工程建设成本增加、审批监管难度增加等难题,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坚决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场硬仗”,交出合格答卷。

分级分区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

  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原则,对低风险区采取“外防输入、统筹兼顾”策略,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面复工复产;对中风险区采取“内防扩散、防范聚集”策略,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合理安排,组织员工有序返岗,做到疫情防控与企业复工复产同步进行;对高风险区实施“遏制流行、严防输出”策略,指导企业采取灵活方式安排员工工作,及时研判疫情,确保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再逐步扩大复工复产范围。同时,督促指导企业和施工项目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科学编制复工方案,建立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对重点设备、重点区域的巡查检查,确保安全复工。

有效保障项目劳务供给着力减轻企业负担

  针对疫情导致的用工荒问题,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发的山西省建筑业网上劳动力市场用工调度系统已试运行,为企业和建筑工人提供双向需求信息,提高了劳务调配效率,加快了工程项目建设。目前,系统已累计提报12万余人次的建筑用工信息,初步具备调度条件。

  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合理调整工程计价,明确因疫情导致在建项目未复工的,工期应予以顺延;疫情防控期间已复工项目应单列疫情防控专项经费,依据分区和分级有关规定计取(30元~50元/每人每天);复工复产返岗时发生的交通费、差旅费及抵达工地后按规定采取隔离措施而发生的费用以实结算;因疫情防护、价格变化等导致工程价款变化的,发承包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同时,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及时发布建筑市场材料价格信息和价格预警,为合理确定和调整工程造价提供依据。为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对已经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因受疫情影响建设的,预售部分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即可申请预售许可,并可申请跨节点拨付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对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开竣工、验收和交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开竣工、交付时间相应顺延,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期间不计违约责任。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扶持力度,积极帮助参与疫情防控的物业服务企业争取政府财政补助,争取按照生活服务类标准享有税收优惠政策。对疫情防控期间作出贡献的房地产企业给予信用激励。

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加大对企业服务力度

  依托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全部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的所有审批、审查、评估、备案以及中介服务、水电气暖配套等市政公用服务事项全部线上办理,保障工程建设项目实现“网上办”、“自助办”、“马上办”。2月3日以来,线上的124个工程项目全部通过“不见面审批”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有效保障项目落地。同时,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还印发通知,将该厅所有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全程网办、“不见面审批”,减少了审批环节和申报材料,大幅提高了审批效率。

  深入开展入企服务,指导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企业、项目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坚持问题导向、服务导向、结果导向,及时协调有关单位帮扶企业和项目解决生产经营困难。加速协调推进本地建材供应厂商复工复产,帮助已复工项目多渠道保障建材供应和运输渠道畅通。山西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的建筑业、勘察、设计、监理企业资质、人员资格证书延续,因疫情未能按期办理的,统一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2020年6月30日前,企业申请建筑业、勘察、设计资质,申报材料暂不要求提供主要专业技术人员近期社保缴纳证明。

  确定亿元项目和重点企业名录,根据名录对项目和企业进行跟踪服务、精准帮扶,组织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及时协调有关单位,帮扶企业切实破解复工复产的难点,打通项目建设的堵点,开足马力加快建设。从3月6日起,建立了全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项目复工复产情况日报和调度制度,每日进行统计分析和调度,指导各市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目前,全省所有项目全部复工复产。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04.22 郭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