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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切实保障建筑工地疫情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通知明确,全省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各参建单位结合项目实际,制订项目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体系,明确疫情防控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设置专职疫情防控岗位,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各地要督促指导施工总承包单位做好项目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各项目应严格按实名制要求建立项目管理人员、作业人员、临时外来人员身体健康情况等详细健康档案。同时,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封闭式集中管理,严格进、出场实名制考勤。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标准的隔离室和隔离区。
同时,要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防控措施,加强对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防控不到位的责令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理。对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疫情防控信息以及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施工现场疫情扩散传播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10.21 石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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