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首批保障性租赁住房通过联合验收

选择字体:[--]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 发布时间:2023-10-10 07:51:15

  为加快完善固原市住房保障体系,切实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需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2021〕22号)及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22〕28号)精神,固原市作为先行试点的地区之一(银川市、固原市、宁东地区),经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于2022年7月18日对固原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物流配送综合服务中心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核发了固原市首张《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该项目是固原市首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宁夏诚兴园物流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占地面积61446平方米、建筑面积8241.58平方米、总套数180套,计划投资45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资金938万元、自治区专项补助41万元、企业投资3521万元。项目于2022年8月1日开工建设,2023年9月7日竣工验收。

  2023年9月27日,固原市住房服务中心组织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税务等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该项目进行联合验收暨入住条件认定。经联合验收,各成员单位一致认为该项目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标准,各项指标验收合格,符合入住条件,同意交付使用。该项目交付使用后,将有效解决约360名园区产业工人住房阶段性困难。

  下一步,将积极督促相关单位尽快完成保障性租赁住房分配,并完善该项目的相关硬件配套设施,让新市民、青年人尽快入住新居的同时,还要让他们切实享受到舒适便利的居住环境,提升入住幸福感和满意度,向固原市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摘自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 2023.10.08 固原市住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