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筑牢历史文化保护“法治城墙”

选择字体:[--] 来源:中国建设报 发布时间:2024-05-09 15:07:19

  2023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做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意见》,安徽省以贯彻落实该意见为契机,推动高质效司法保障文化强省建设。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在历史文化等7个重点领域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协作,2023年11月,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领域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监督活动。

系统安排 分步抓紧落实

  明确1个总体目标。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要决策部署,通过专项监督活动,形成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保护合力,促进依法行政,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强化2部门牵头责任。各地检察机关与主管部门制定本地区具体方案,共同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履行职责,确保专项监督活动顺利开展。开展过程中,省级部门将联合开展重点抽查,强化疑难问题会商研判和整改。

  划分3个推进阶段。在动员部署阶段,重点加强现状和线索摸排,分类梳理历史文化保护领域重难点问题。在排查整改阶段,强调分类处置,对于潜在风险隐患,及时通报,督促依法履职;对于严重影响历史遗存安全且拒不整改的,作为公益诉讼线索移交;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总结反馈阶段,将形成专题研究报告或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治理效能。

  落实4项保障措施。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沟通协作、注重宣传引导、督促整改落实。确定专门联络机构和联络人,做好具体问题沟通,对发现的案件线索要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必要时进行委托评估、专家论证。充分运用“检察建议+调研报告”等形式,督促整改落实,推动溯源治理。

  明确5方面重点监督任务。聚焦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领域侵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具体包括破坏历史城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格局风貌的;违反保护规划控制要求新建、改建建筑的;所有人、使用人因维护、使用不当对历史遗存本体及公共安全造成影响的;未经批准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的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

注重协作 合力推进共治

  建立协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省级层面组织多次会商落实工作,各地强化“府检联动”效应。滁州等地印发实施方案,强化公益诉讼的兜底保障作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歙县召开“府检联动”专题座谈会,印发实施的《歙县历史建筑维护修缮管理办法(暂行)》专门增加了公益诉讼内容。

  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治理效能,形成共治合力。发挥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形成“协同之诉”整合优势。探索建立会商研判、信息共享、专项联动、线索移送、办案协作和案情通报等常态化协作机制。如黄山市构建“公益诉讼检察+主管部门+徽学专家+基层组织+社会公众”的立体化、专业化、法治化保护模式,提升徽州文化遗产保护力度。

  强化监督管理,推动历史文化保护高质量开展。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以“明察+暗访”方式,在全省开展历史文化保护省级评估,梳理了典型经验做法,将发现的60个具体问题作为专项监督重点关注内容。各地加快建立基本台账,确定监督重点。

多措并举 增强监督实效

  推动诉源治理。专项监督活动中,安徽省各级检察机关与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全面摸排、分类梳理历史文化保护领域重、难点问题,形成具体工作台账。相互通报重大情况、舆情等,共同研究对策措施,既抓末端、治已病,也抓前端、治未病,推动诉源治理、综合治理。

  展示监督成效。通过专项监督,结合实际案例总结经验做法,推动工作创新。案例展示力求覆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等多种类型,为各地提供实践样本,将具有工作指引意义的创新成果适时转化为政策文件或长效机制。

  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以案释法、庭审观摩、法治宣讲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专项监督活动工作成效,提高社会各方参与意识,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4.05.09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