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工作重点 全面落实供热计量收费
——仇保兴副部长在2011年北方采暖地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选择字体:[--] 发布时间:2011-11-07 09:37:55

(2011年9月28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日照市召开2011年北方采暖地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会议。会议的主题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今年9月27日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十二五”期间国家要完成前所未有的节能减排任务。在建设领域,建立健全供热计量收费机制,以供热计量收费为重点,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是完成“十二五”国家节能减排工作任务的关键。刚才有七个单位介绍了他们的主要做法和经验,我觉得很好,值得学习和推广。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存在问题

  供热计量改革工作在“十一五”期间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即“两不、两假”:

  第一是不安装计量表。这是最低级的错误,早在2007年10月1日起执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已将新竣工建筑必须安装供热计量装置列入强制性条款。但2008-2010年北方采暖地区新竣工的建筑面积约11亿平方米左右,实际安装计量表的面积仅4.6亿平方米,占42%;其中2010年新竣工建筑面积3.14亿平方米,其中安装分户供热计量装置的仅1.6亿平方米,占新建建筑总量52%。2010年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检查发现,陕西、黑龙江、内蒙古、辽宁等省、自治区新建建筑供热计量装置都不同程度上存在安装不到位现象,抽查的项目中有7个没有安装供热计量装置,其中包括大连2个(甘井子区泉水新城B5#地块锦泉园项目和星海湾广场西侧路四号路以南地块项目)、本溪1个(观山悦小区)、哈尔滨1个(立汇格林小镇C区17#楼)、宝鸡1个(朝阳华城)、乌兰察布1个(新区金泰苑小区),对这7个项目我部都下发了执法告知书,督促其整改。

  第二是装“假”表。现在工程项目上安装“假”表的现象很普遍,这些“假”表质量差、精确度差、易损坏。有些表甚至本身就是死表、坏表,根本就无法显示。安装这样的表其实就是为了应付验收。出现装假表的情况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任由开发商自行采购、安装。部分开发商为节约成本,哪家表便宜就选哪家表,往往选用的都是质量较差、价格低廉的计量装置。比如某城市已安装的热计量表20000多块,现在还能继续使用的表不足五分之一。二是计量表推荐目录管理混乱。有些省不同部门分别出推荐目录,有些省出推荐目录,市也出推荐目录,造成用户无所适从;有些地方重准入轻跟踪管理、重收评审费轻产品质量,只要厂家交钱,质量再差也能列入目录,甚至个别地区即使是“国检”合格的计量表,没有进入目录的,也不让在当地使用,而进入目录的,很多又是不合格的表,这种地方化推荐目录严重阻碍了合格计量表的推广应用,无法形成良性竞争秩序,同时也为腐败的滋生提供了温床,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第三是装表不收费。这是供热计量收费当前最大的问题。装了表之后,却不按照计量表收费,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人民群众深受其害。自开展供热计量改革以来,陆续安装的供热计量表的面积有近7亿平方米,而未计量收费的面积为3.8亿平方米。如乌鲁木齐市计量表安装面积是1450万平方米,实现计量收费才126万平方米;太原市计量表安装面积1002万平方米,实现计量收费才100多万平方米。大量已经安装的供热计量装置闲置,成了摆设。我曾经到大连市检查供热计量工作,花了三个小时,也没有找到一块正在计量的计量表。

  第四是“假计量收费”。国家有关文件明确要求两部制热价中按面积收取的基本热价比例为30%,有些城市却实行50%或者更高。从表面看,这些城市是在进行供热计量收费,但是计量热价比例占总价的比重较低,大部分热费还是按照面积计收。这完全是“狸猫换太子”的欺骗做法,是对供热计量收费和节能减排意义的歪曲理解。

  二、认清形势、抓紧行动

  目前北方采暖地区住宅年平均供热能耗为每平方米约22公斤标煤。如果进行供热计量改造和收费,供热能耗就可以降低三分之一以上。根据世界银行提供的经验,波兰在没有进行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的情况下,只是将面积收费改为供热计量收费,全国就实现了节能30%。我国北方地区城镇住宅面积至少30亿平方米,如果实现了供热计量收费,可以节约三分之一左右的能源,每年至少节约2000多万吨标煤,减少5000多万吨二氧化碳气体排放。可见,供热计量的节能减排作用巨大,其节能效果甚至比正在推广的许多节能措施和节能工程的预计节能总和还要多。更重要的是供热计量收费可以有效降低居民热费支出,调动居民参与建筑节能改造的积极性。现在有些地方进行老旧住宅节能改造,是政府要求居民改造,居民还有意见。之所以有意见,其原因就是没有进行供热计量收费,居民仍不能得到改造和行为节能的直接收益。唐山市在进行老旧住宅节能改造的同时,进行供热计量收费。有的居民一个采暖季节约热费150元,有的甚至可以节约500元。这样,居民参与建筑节能改造的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积极主动要求进行改造。目前有些地方反映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有阻力,居民不配合。其实阻力的真正原因是没有同步进行供热计量收费,居民的积极性没有被调动起来。有些地方过于强调保障室内温度不低于18度,对低于18度的实行免费。表面上看,这是惠民的政策,其实是对供热计量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缺乏节能减排的大局意识。因为一旦实行供热计量收费,热用户有了调控温度的手段,许多居民尤其是一些在北方生活的南方人,会自愿将室内温度降到18度以下。这样,供热计量收费的节能减排空间会更大。

  当前国家全面推进供热计量改革的条件已完全具备。一是有明确的目标。国家对供热计量改革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二是有典型引路。刚才七个单位典型经验交流发言,措施、办法、效果介绍的都非常清楚,就是很好的典型。三是有明确的政策。国家发改委制定了两部制热价的指导性意见和收费政策,财政部制定了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的激励政策,质检总局对供热计量表进行全面的“国检”。四是有奖罚措施。供热计量达不到要求的城市,不得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国家园林城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等奖项。所以说,全面落实供热计量收费工作万事俱备,只欠行动。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将供热计量收费工作落实到行动上。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今年8月31日国务院印发了《“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全面推行供热计量收费。因此,下一步供热计量改革重点应包括:

  (一)建立健全供热计量工程监管机制。供热计量要实行闭合管理,在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验收和销售等住宅建设的各个环节严格落实责任制。对达不到供热计量要求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得办理各类手续和证书。对安装未经依法鉴定合格的供热计量器具的建筑,建筑质量监管部门一律不得验收备案。从今年开始,对违反供热计量强制性标准的规划、设计、监理、施工、房地产开发等单位,要依法进行严罚,情节严重的要吊销或降低企业资质,其中的一级或甲级资质的单位,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公布处理。各地会后就要立即部署落实此项工作。

  (二)全面落实两部制热价制度。各地要尽快科学合理地制定两部制热价。基本热价比例高于30%的城市,要一步到位,把比例降到30%。供热企业要坚决执行按热量计价收费政策。对拒不执行的,要从经济上、奖惩上、工资水平确定上、干部任免上全面建立约束机制。这是杜绝假收费,提高用户行为节能效益的重要措施。

  (三)全面检查已安装计量表的质量。各地供热主管部门要组织供热企业对已安装的计量装置进行全面检查。住房城乡建设部将配合质监总局及时公布“国检”合格的计量表名单。各地要按照《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衔接细则和办法,组织供热企业参与供热计量工程全过程。计量表和温控装置一定要由供热企业在当地财政或者供热等部门监督下按照规定统一公开采购,经过“国检”合格的产品,任何地区、单位都不能拒绝准入。

  (四)全面取消按面积收费。传统的按面积收费的办法直接与党中央国务院节能减排的大政方针相冲突。去年我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质检总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从2010年开始,北方采暖地区新竣工建筑及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取消以面积计价收费方式,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方式。但从现在的执行情况看,一些城市的计量收费还只是在试点,并没有全面推开。全面取消按面积收费的阻力在供热企业。今天之所以选择承德热力集团作典型发言,就是要告诉大家:只要供热企业认认真真做好供热计量收费工作,对企业的长远发展是有利的。对于目前还没有出台供热计量价格和收费办法城市,回去后要尽快出台。对于已经出台供热计量价格和收费办法的城市也要对照执行效果,研究制定合理的供热计量价格,完善相关收费办法。请各地回去后,抓紧制定供热计量收费规划和实施方案,尽快取消按面积收费。

  (五)扎实做好“十二五”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要求,北方采暖地区要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4亿平方米以上。各地要将改造目标进一步分解到项目上,并签署责任书,层层抓好落实,逐级抓好考核,确保将改造任务落到实处。被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确定为实施“节能暖房”工程的重点市县,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尽快落实改造实施方案,完善相关政策及配套资金,创新改造组织模式,抓紧实施改造,力争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改造任务目标。对未开展供热计量改革的市县,下一年度不得被列入“节能暖房”工程重点市县。

  四、具体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制。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供热)主管部门要将取消按面积收费纳入到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供热)主管部门和供热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最主要内容中。对是否推行供热计量收费作为对供热企业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对拒不进行供热计量收费的供热企业要坚决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督促供热企业取消按面积收费,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二)严格奖惩制度。从今年开始,北方采暖地区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低于30%的城市,不得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国家园林城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等城乡建设领域的任何奖项。对已获得奖项的城市,包括采用承诺方式获得奖项的城市,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达不到30%以上的,必须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将取消已获得的奖项,其中获得中央财政奖励的,将追回中央的奖励资金。

  (三)严格开展专项检查。今年将开展3次专项检查。第一是两部制热价专项检查。这项检查将在会议结束后30个工作日之内开展。对没有出台两部制热价或者基本热价比例高于30%的城市登报公开,点名批评。第二是计量表质量专项检查。这项检查将在会议结束后2个月内启动。对安装不合格的“假”表的,将给予全国通报。同时对采购不合格表的单位或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处罚,直至吊销资质。第三是供热计量收费专项检查。这项检查将在年底前进行。对那些已经安装了计量表、出台了政策但却不按照供热计量收费的,将公布城市的名单,公开批评。

  安全稳定供热和实现节能减排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我们的双重任务。今年的采暖季很快就要开始了。各地要立即行动起来,既要把冬季供热的准备工作落到实处,又要把节能减排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今年的供热实现既安全稳定又节能减排。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