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通:精准施策 提升群众幸福感

选择字体:[--] 发布时间:2021-06-18 11:01:02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以下简称“大通县”)地处青海省东部河湟谷地、祁连山南麓、湟水河上游北川河流域,是青藏高原和黄土高原过渡地带。2016年以来,该县按照“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中住房安全有保障这一核心任务要求,坚持政府补助和群众自筹相结合,坚持乡镇(村)和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坚持“自下而上、先验后补”,充分发挥政府统筹协调作用,加大农村危旧房改造与扶贫资金整合力度,做到精准实施。2016年至2019年,大通县共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9540户,下达补助资金2.385亿元;2020年,新增改造61户,下达补助资金237.5万元。

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实施方案

  按照省市县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要求,大通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并按要求及时成立了农村住房建设联合办公室,共同协调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县政府逐年制定印发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同步制定精准扶贫专项实施方案等,并与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各乡镇(村)与住房建设对象之间也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和项目建设协议书,确保目标责任落实到位。

恪守工作程序 逐户摸底核实

  按照“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中住房安全有保障这一核心任务要求,大通县精准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实现了全县贫困村、贫困户危旧房改造全覆盖。

  大通县严格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代表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确定改造对象。同时,在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提供不同身份类型贫困户名单的基础上,指导各地对贫困户住房逐一进行安全性评定,张贴安全等级公示牌,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全部纳入改造范围,逐户锁定改造任务,建立健全存量台账。大通县还积极组织人员深入村庄,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的住房情况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并与扶贫等部门比对,建立起危旧房改造台账,分类有序实施。

科学鉴定等级 确保危房清零

  为确保完成全县危旧房改造清零任务、保证所有困难群众不住危房,大通县把强化基础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前提条件和重要保障,着力在房屋安全等级认定、档案建立、系统录入、手机核验等方面做细做实,切实做到对象精准、根基牢固,鉴定全县所有农户住房,发放安全告知牌及认定表。

  按照省市实施方案,每户危旧房改造项目补助标准为2.5万元。大通县根据实际工作要求,设立分档实施政策,对无能力建房的贫困户加大补助力度,按照每户4.5万元的补助标准执行,同时联合乡镇,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在明确改造标准、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以解决农户困难。

严控质量安全 建立信息档案

  大通县及时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通知,开办脱贫攻坚和共同缔造示范村项目培训班,切实加强技术指导;充分发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监督站优势,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对在建房屋进行质量安全检查,同时发挥各乡镇政府、村委会、“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日常管理作用,加强对农村危旧房改造的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监管,强化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检查、技术指导与服务,严把竣工验收关口。

  大通县配备了乡镇建设管理员,对各乡镇实施的农村危旧房改造建立档案,由专人负责,做到完整、真实、准确,认真做好项目资料收集,实现分类存档,确保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分户归档”,规范有关信息管理,做到房屋现状清、对象底子明,实现“户户有档、户户可查、户户有安全住房”。

  大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县将结合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各乡镇参照危旧房鉴定模式,开展初判隐患房屋鉴定工作,科学甄别房屋隐患类型,强化各乡镇、各部门协同配合,在政策、技术上给予倾斜和保障。同时,大通县制定了保障农村住房安全长效机制实施方案,加强农村自建房安全评定管理,建立动态监测和鉴定长效机制,不断完善规范标准,提升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更高水平建设绿色发展样板和新时代幸福大通奠定坚实基础。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1.06.18 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