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行5分钟 可寻避难所 《北京中心城地震及应急避难场所(室外)规划纲要》发布

选择字体:[--] 发布时间:2007-10-25 09:53:00

  本市中心城每年将完成20到30处避难场所,其中紧急避难场所步行5到15分钟即可到达,力争在2010年前完成所有大型避难场所的配套设施建设。记者昨天从市规委获悉,市规划会同市地震局委托市规划院编制的《北京中心城地震及应急避难场所(室外)规划纲要》完成。

  ■服务半径定为500米步行5到15分钟内到达

  按照要求,紧急避难场所要距离住宅区较近,服务半径定为500米,即步行5到15分钟内到达为宜。长期固定的避难场所主要为城市公园、区级公园、大型体育场、学校操场,服务半径定为2000米到5000米,即步行0.5到1小时内到达。避难场所须考虑市民如厕问题。“规划纲要”要求,紧急避难场所用地应平坦,易于搭建帐篷及临时建筑,并配备自来水管等基本设施,以满足临时避难及生活需要,特别是要考虑设置厕所的可能性,若在场所内无法解决,应制定就近如厕的方案。长期固定的避难场所除达到一般紧急避难场所建设的要求,还要有较完善的所有“生命线”工程要求的配套设施,如配套建设应急供水、应急厕所、救灾指挥中心、应急监控、应急供电、应急医疗救护、应急物资供应用房、应急垃圾及污水处理设施,并配备消防器材等,有条件的还可以建设洗浴设施,设置应急停机坪。

  ■奥运村、CBD是重点建设区

  据了解,本市中心城每年要完成20到30处应急避难场所,可接纳150万到200万人,各新城每年完成3到5处,可接纳6万到10万人,奥运村、CBD地区是规划的重点地段,2008年奥运会前,要完成奥运村、奥林匹克公园、各奥运比赛和练习场馆以及奥运官员、运动员宾馆等周围的应急避难场所设置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力争在2010年前完成所有大型避难场所———市、区级公园、学校操场、体育场等避难场所的配套设施建设工作,基本能够满足市民疏散避难的需要。

  ■四个老城区最低不少于一平方米

  “规划纲要”明确,根据避难场所用地的不同功能和性质,可以分为公园型、体育场型和小绿地型。紧急避难场所人均面积标准为1.5到2.0平方米,长期固定避难场所人均用地(综合)面积标准为2.0到3.0平方米。市规划委有关人士表示,考虑到四个老城区实际用地情况,紧急避难场所人均面积可以略低些,但最低不应少于一平方米。对现状避难场所用地严重不足、达不到人均面积标准的地区,要制定将该地区居民疏散转移到其他地区避难的应急疏散预案。紧急避难场所要离住宅区较近,可利用作为避难场所的用地一般分为紧急避难场所用地和长期固定避难场所用地。市规划委负责人表示,要尽可能在大型商场、超市,人流集中的公共建筑,如医院、图书馆、影剧院、企事业办公建筑等周围规划安排避难场所。

 

摘自 《北京青年报》 2007.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