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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获悉,为提高备灾救灾能力,“十一五”期间,福建省将建立一所省级救灾应急物资储备中心,保证救灾物资24小时内运抵灾区。各设区市同时设立储备分库,重点县完善救灾物资储存仓库建设,进一步完善救灾物资分级储备体系。
据了解,拟建的省级救灾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面积为5500平方米,包括储备救灾物资库房、清洗消毒捐赠物资用房,配属用房以及生活保障用房等。储备中心主要用来储存中央救灾物资、省级储备物资和社会捐赠物资。
摘自 新华网 2007.05.24 记者 杨毅涵 潘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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