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郭开朗在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会议上强调 推动应急管理事业迈上新台阶

选择字体:[--] 发布时间:2007-11-15 15:42:00

  《突发事件应对法》已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今天下午,全国贯彻该法的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我省立即召开会议,副省长郭开朗就相关工作作出部署。

  《突发事件应对法》是一部规范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和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的重要法律,对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具有重大意义。郭开朗强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通过学习,使各级各部门的领导干部明确各单位的职责,所有公务员明确自己在应急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要广泛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通过声势浩大的宣传,使社会公众深入了解这部法律。

  郭开朗强调,当前要以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为契机,推动我省应急管理事业迈上新的台阶。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关键是进一步健全预防预警机制,畅通信息报告渠道,加大应急处置力度,确保各类突发事件进一步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进一步降低。二是抓好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建设,尽快形成上下连通、横向协调的应急管理机制。三是抓好风险隐患排查监管工作。四是切实抓好基层应急管理工作,重点是向公众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公众应急能力。五是启动政府应急平台建设,着力建设一个统一指挥、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互有侧重、互为支撑的应急平台体系。

 

摘自 《湖南日报》 2007.11.14 李茁 鄢振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