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选择字体:[--] 发布时间:2015-07-09 15:26:00

  最近,我们接到许多单位反映,有单位及个人以“北京中科汇智慧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简称中科汇研究院)和“北京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义从事智慧城市及其他相关活动,由此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为此,郑重声明:

  一、我部未批准成立“北京中科汇智慧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也未委托“北京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智慧城市相关工作。

  二、我部未成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未委托中科汇研究院、中科汇智慧城市产业联合体等单位进行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的建设工作。

  三、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非“北京中科汇智慧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的学术指导单位,也未与中科汇研究院共同成立中科汇智慧城市产业联合体。

  四、任何单位未经同意开展智慧城市及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相关活动与我部无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