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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BH10340号建议的答复
000013338/2022-0060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建复字〔2022〕1号
建筑市场监管
2022-02-09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第BH10340号建议的答复
冯琪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发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部赞同您提出的建议。健全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放宽市场准入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2020年11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我部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明确下放审批权限,适当放宽部分资质承揽业务规模上限。
为保证地方在审批权限下放后能够“接得住”“管得好”,2021年我部分两批在上海、江苏、浙江等15个省份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工作。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修订《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22年1月26日,《关于修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三部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下一步,我部将认真研究各方意见建议,尽快修订出台《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等三部规章,做好新旧政策过渡衔接,保证资质改革政策平稳落地。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2月9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国务院办公厅,河南省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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