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文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087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000013338/2022-00608

  • 发文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文  号:

    建建复字〔2022〕8号

  • 实施日期:

  • 分  类:

    住房保障

  • 发文日期:

    2022-06-29

  • 主 题 词:

  • 废止日期: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第6087号建议的答复

选择字体:[--] 发布时间:2022-12-29 12:02:53

马传先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成年孤儿纳入公租房优先实施保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做好孤儿成年后社会化安置工作。

  一是将符合条件的成年孤儿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并予以优先保障。公租房面向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庭供应,实行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2010年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各地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要求,对居住在城市的孤儿成年后,符合城市公(廉)租住房保障条件或其他保障性住房供应条件的,优先安排、应保尽保;2021年,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民发〔2021〕44号),明确要求优化实施儿童成年后安置政策,对孤儿成年后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优先实施保障。

  二是提高成年孤儿保障水平。2018年,民政部印发《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3号),明确要求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年满18周岁后,儿童福利机构应当报请所属民政部门提请本级人民政府解决其户籍、就学、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安置问题。

  针对您提出的关于启动成年孤儿住房情况摸底调查的建议,结合《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实施情况,适时对孤儿保障情况进行调研,摸排成年孤儿安置情况、就业情况、住房状况等,为后续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将孤儿成年后住房保障政策落到实处。一是结合孤儿保障情况调研结果,指导督促各地将成年孤儿纳入公租房优先实施保障。二是进一步完善儿童福利制度体系,逐步建立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相关福利制度相衔接的适度普惠性儿童福利制度体系,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教育、医疗康复、住房等方面的保障水平。三是加快推进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各地在“十四五”期间,全面落实民发〔2021〕44号文件要求,健全孤儿成年后安置体制机制,打通孤儿融入社会的“最后一公里”,巩固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态势。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6月29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国务院办公厅,山东省人大常委会,财政部、民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