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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302号建议的答复
000013338/2022-00636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建复字〔2022〕26号
城市建设
2022-07-07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第2302号建议的答复
董晓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新余市创建国家海绵示范城市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近年来,我部与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指导各地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要求,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2022年4月,我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建办城〔2022〕17号),进一步明确了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路径和具体要求,以缓解城市内涝为重点,指导示范城市率先落实,扎实推动海绵城市建设。
2021年以来,我部联合财政部、水利部在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示范,经江西省推荐,鹰潭市、南昌市分别于2021年、2022年入选第一批、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
下一步,我部将与有关部门继续支持江西省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指导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特色突出的城市,按程序做好示范申报工作。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7月7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国务院办公厅,江西省人大常委会,财政部、水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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