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文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153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000013338/2022-00665

  • 发文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文  号:

    建建复字〔2022〕154号

  • 实施日期:

  • 分  类:

    标准定额(标准科技)

  • 发文日期:

    2022-07-27

  • 主 题 词:

  • 废止日期: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第8153号建议的答复

选择字体:[--] 发布时间:2023-01-03 16:18:28

陈锦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围绕双碳战略优化绿色建筑标准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发展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是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模式,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使用空间的有效手段,也是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近年来,我部高度重视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等工作。

  一是积极发展绿色建筑。修订发布《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019版),在“四节一环保”的基础上,构建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等五大指标体系,明确星级标识项目应进行全装修,并将土建工程与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及施工作为重要评价指标体系。会同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推动湖州等地探索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创新绿色建筑推动模式。指导青岛开展“绿色城市建设发展试点”,推动绿色金融支持以绿色建筑为核心的绿色城市建设发展。会同财政部指导南京等6个城市开展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将政府采购政策引入工程建设领域,支持高品质绿色建筑项目建设。印发《“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提出要进一步提升绿色建筑发展质量,加强高品质绿色建筑建设,完善绿色建筑运行管理制度,继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星级绿色建筑推广计划,并落实激励政策保障,加强财税和绿色金融等方面政策支持。

  二是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会同8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大力推广装配式等新型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创新组织管理模式,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积极开展试点示范,推动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建设,促进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发展。同时,《“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中提出要推广新型绿色建造方式,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在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房中积极推广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因地制宜发展木结构建筑,推广成熟可靠的新型绿色建造技术,完善装配式建筑标准化设计和生产体系。此外,国家发展改革委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将适用于装配式建筑的部品化建材产品等列入“鼓励类”,有力支撑装配式建筑技术应用发展。

  三是着力提升建筑节能水平。印发《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优化提高了建筑体形系数、窗墙面积比、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等方面要求,对引导项目优化建筑结构降低建筑能耗,推动高效保温材料的研发应用起到积极作用。同时,在《“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中提出要进一步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水平,开展超低能耗建筑推广工程和高性能门窗推广工程,重点提高建筑门窗等关键部品节能性能要求,推广地区适应性强、防火等级高、保温隔热性能好的建筑保温隔热系统。

  四是加强技术创新。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科学计划项目的通知》,组织开展绿色建筑等相关领域科技攻关和工程示范。发布《国家城乡建设科技创新平台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建立科技创新平台,推动建设科技创新发展。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并不断完善支持科技创新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出台高新技术企业低税率优惠、科技成果转化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设备器具一次税前扣除等优惠政策。科技部在高新技术企业分类中已覆盖建筑业,2016年到2020年建筑业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年均增长42.46%,增速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十三五”期间,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安排“绿色建筑及建筑工业化”重点专项,在“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启动“城镇可持续发展关键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大力推动建筑技术创新发展。

  下一步,我部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加大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推动力度,持续提升发展质量,为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7月27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国务院办公厅,江苏省人大常委会,财政部、科技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