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文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1716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000013338/2022-00675

  • 发文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文  号:

    建建复字〔2022〕87号

  • 实施日期:

  • 分  类:

    城市建设

  • 发文日期:

    2022-07-13

  • 主 题 词:

  • 废止日期: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第1716号建议的答复

选择字体:[--] 发布时间:2022-12-30 17:39:46

李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集中财力和政策大力推进楼梯房加装电梯首要需求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提到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能有效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特别是老年人的居住条件,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加装电梯工作,近5年政府工作报告连续作出部署。我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指导各地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积极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政策体系,取得积极成效。

  一、已开展的工作

  (一)推进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加装电梯。

  一是强化指导部署。我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相关要求,将加装电梯纳入城镇老旧小区“完善类”改造内容,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度计划,积极推进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力争做到能改则改;结合工程审批制度改革,精简优化加装电梯项目审批事项和环节。

  二是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我部梳理各地在城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方面出台的政策文件、标准规范等,总结推广上海、广州、成都等地坚持居民主体、社区协商、多方参与的经验做法,印发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推广加装电梯方面可复制政策机制40余条,指导各地学习借鉴先行地区经验做法,加快完善加装电梯工作机制及政策体系。

  三是健全激励先进、督促落后机制。2021年12月,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求的通知》(建办城〔2021〕50号),要求按照应改尽改原则,将群众意愿强烈的配套设施作为重点内容优先列为改造内容,改造方案应经法定比例以上居民书面(线上)表决同意后,方可开工改造;将加装电梯情况列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衡量标准的指标之一,指导各地对改造工作开展成效评价,把评价结果作为中央补助资金、确定国务院督促激励名单的重要依据,推动各地聚焦加装电梯达成共识难等难题攻坚,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效果。

  (二)结合适老化改造推进加装电梯。

  加装电梯是适老化改造的重要内容,在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的整体部署下,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社会适老化改造。

  一是加强规划引领。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聚焦老年人中存在的监护保障不到位、居家适老环境适老化不足、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专门设置“营造老年友好型社会环境”一章,提出传承弘扬家庭孝老传统美德、推进公共环境和适老化改造、建设兼顾老年人需求的智慧社会、培育敬老爱老助老社会风尚等政策措施,为优化适老环境提供规划保障和指引。

  二是不断完善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推动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从不同侧面针对适老化改造提出政策举措,丰富相关工作内容。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提出“推进老年宜居社区、老年友好城市建设”,涵盖公共设施和社区、家庭的适老化改造。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明确启动“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配合民政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各地加快推进老年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提出具体指导。

  (三)多渠道筹措加装电梯资金。

  一是政府给予资金补助。《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22〕37号)规定,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支持有条件的城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各地结合实际,根据当地财力状况,给予适当补助支持,比如,湖北省黄石市按每部不超过10万元的标准,对加装电梯给予财政补助。

  二是合理落实居民出资责任。引导居民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承担加装电梯出资责任。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

  三是推动社会力量参与。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专业机构参与电梯加装和运营。从杭州等先行地区实践看,采取企业投资建设、业主自愿付费使用方式加装电梯,推进顺利。

  四是加强金融支持。国家开发银行按照国办发〔2020〕23号文件有关要求,明确对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项目积极予以贷款支持,重点支持范围包括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改造内容。同时,国家开发银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贷款支持范围也包括多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无障碍设施等适老化改造。此外,还明确对于此类项目按照“保本微利”原则给予专项利率优惠,加大支持力度。目前,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支持的宜昌市西陵区、兰州市城关区、遵义市务川自治县等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均包含加装电梯。

  (四)加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监管。

  我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多措并举、加强监管、优化服务,着力解决存在加装电梯监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简化优化审批事项和环节。我部指导各地结合工程审批制度改革,根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特点,大幅精简优化立项、用地、规划、招投标、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等审批手续及办理流程,开辟绿色渠道,提供便捷优质服务。2020年,我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意见》,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做好加装电梯监督检验和使用登记工作。

  二是加装电梯运行安全监管。2022年,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推动电梯安全纳入民生保障项目。

  二、下一步工作考虑

  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单位,认真吸纳您的建议,扎实有序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切实改善老旧小区居民居住条件,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一是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指导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20〕23号文件,研究破解居民达成共识难、筹集资金难等重点难点问题,大力推动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加快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加装电梯技术路径、政策机制,力争形成一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典型案例、示范项目。二是国家开发银行继续加强金融政策研究,积极探索市场化融资模式,全力做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等相关融资服务。三是市场监管总局持续跟踪指导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安全监管工作,推动加装电梯后续管理责任主体有效落实。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7月13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国务院办公厅,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开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