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文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724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000013338/2022-00681

  • 发文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文  号:

    建建复字〔2022〕75号

  • 实施日期:

  • 分  类:

    城市建设

  • 发文日期:

    2022-07-14

  • 主 题 词:

  • 废止日期: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第6724号建议的答复

选择字体:[--] 发布时间:2022-12-30 17:36:01

袁伟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应强化政府和基层组织主导作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提到的,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能有效改善小区居民特别是老年人的居住条件,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加装电梯工作,政府工作报告连续5年作出部署。近年来,我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各地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积极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政策体系,取得积极成效。

  一、已开展的工作

  (一)发挥街道社区等党组织在加装电梯中的主导作用。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既需要街道社区从上到下的组织引导,也需要业委会、物业企业的协同推进,还需要居民群众的共同配合。近年来,各地坚持做强街道、做优社区,持续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加大对社区的工作支持和资源保障,街道社区党组织在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等基层治理中的主导作用更加明显;同时加强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服务行业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党建引领下的协调运行机制,把物业管理力量打造成党的群众工作队。

  (二)采取有针对性措施促进居民形成共识。

  指导各地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开展小区党组织引领的多种形式基层协商,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及热心群众、专业技术人员作用,及时化解加装电梯过程中存在的矛盾分歧,促进居民就加装电梯费用分摊及补偿、电梯选型、后续维护管理等达成共识。业主对加装电梯有异议并且业主之间协商不成的,也可以委托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街道等多轮调解,努力促使相关业主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业主提出增设电梯直接影响通风、采光或者通行的,相关部门可以组织有关方面进行技术鉴定。经多轮调解仍未达成统一意见的,或者低层住户的合理诉求未得到满足的,引导利害关系人依法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保障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均衡兼顾各方利益。

  (三)加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统筹协调。

  我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多措并举、加强监管、优化服务,着力解决加装电梯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将加装电梯纳入城镇老旧小区“完善类”改造内容,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度计划积极推进,力争做到能改则改;印发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推广加装电梯方面可复制政策机制40余条经验供各地学习借鉴。指导各地结合工程审批制度改革,根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特点,大幅精简优化立项、用地、规划、招投标、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等审批手续及办理流程,开辟绿色渠道,提供便捷优质服务。2022年,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推动电梯安全纳入民生保障项目。

  二、下一步工作考虑

  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吸纳您的建议,指导各地研究破解居民达成共识难等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的统筹协调,大力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加快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加装电梯技术路径、政策机制,形成一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典型案例、示范项目,切实改善老旧小区居民居住条件,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7月14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国务院办公厅,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中央组织部、市场监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