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文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687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000013338/2022-00683

  • 发文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文  号:

    建建复字〔2022〕93号

  • 实施日期:

  • 分  类:

    城市建设

  • 发文日期:

    2022-07-14

  • 主 题 词:

  • 废止日期: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第8687号建议的答复

选择字体:[--] 发布时间:2022-12-30 17:39:20

李秀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国家统一规范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提到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能有效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特别是老年人的居住条件,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发展工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加装电梯工作,近5年政府工作报告连续作出部署。我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指导各地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积极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政策体系,取得积极成效。

  一、已开展的工作

  (一)加强政策指导支持。

  一是加强工作指导。指导各地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相关要求,将加装电梯纳入城镇老旧小区“完善类”改造内容,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度计划,积极推进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力争做到能改则改。二是简化优化审批事项和环节。指导各地结合建设工程审批制度改革,根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特点,大幅精简优化立项、用地、规划、招投标、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等审批手续,推动有关部门开展联合审查。比如,江西省明确对加装电梯项目,由市县根据制定简易的报建程序,建立“一窗受理、一表申请、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的联合会审机制,切实提高审批效率。三是健全激励先进、督促落后机制。2021年12月,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求的通知》(建办城〔2021〕50号),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衡量标准,将加装电梯情况列为指标内容,指导各地对改造工作开展成效评价,把评价结果作为中央补助资金、确定国务院督促激励名单的重要依据,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效果。

  (二)推动居民就加装电梯达成共识。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属于依法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的重大事项。我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通过基层协商、纠纷调解、法律诉讼等渠道,因地制宜引导各利益相关方理性表达意见诉求,寻求各方意愿的最大公约数。指导各地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开展小区党组织引领的多种形式基层协商,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及热心群众、专业技术人员作用,及时化解加装电梯过程中存在的矛盾分歧,促进居民就加装电梯费用分摊及补偿、电梯选型、后续维护管理等达成共识。业主对加装电梯有异议并且业主之间协商不成的,也可以委托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街道等多轮调解,努力促使相关业主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业主提出增设电梯直接影响通风、采光或者通行的,相关部门可以组织有关方面进行技术鉴定。经多轮调解仍未达成统一意见的,或者低层住户的合理诉求未得到满足的,引导利害关系人依法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保障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均衡兼顾各方利益。

  (三)总结推广各地多渠道筹措加装电梯资金的经验做法。

  我部总结推广上海、广州、成都等地坚持居民主体、多方参与的经验做法,印发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推广加装电梯方面可复制政策机制40余条,指导各地学习借鉴先行地区经验做法,加快完善加装电梯工作机制及政策体系。从实践看,各地已形成政府补助、居民出资、社会力量参与等多渠道出资加装电梯模式。一是政府给予资金补助。按照《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22〕37号)相关规定,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支出列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范围。各地结合实际,根据当地财力状况,给予适当补助支持,比如,江西省南昌市按每部不超过10万元的标准,对加装电梯给予财政补助,同时明确增设电梯容积率增加部分不再补缴土地价款、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其他费用。二是合理落实居民出资责任。引导居民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承担加装电梯出资责任。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三是推动社会力量参与。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专业机构参与电梯加装和运营。比如,杭州等先行地区采取企业投资建设、业主自愿付费使用方式加装电梯,推进顺利。中国银行等金融机构还推出“加梯贷”产品,为加装电梯居民提供低利率、免抵押的信贷服务。

  二、下一步工作考虑

  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吸纳您的建议,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指导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20〕23号文件,研究破解居民达成共识难、筹集资金难等重点难点问题,大力推动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加快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加装电梯技术路径、政策机制,力争形成一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典型案例、示范项目。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7月14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国务院办公厅,江西省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