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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7599号建议的答复
000013338/2022-00719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建复字〔2022〕183号
村镇建设
2022-08-18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第7599号建议的答复
陈凤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广泛推广节能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引导超低能耗建筑发展
2022年3月,我部印发《“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建标〔2022〕24号),提出“十四五”期间,推动农房和农村公共建筑执行有关标准,推广适宜节能技术,建成一批超低能耗农房试点示范项目,提升农村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室内热舒适环境。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超低能耗建筑相关部品、部件列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明确将超低能耗建筑建设等内容列为节能环保产业的重要内容。积极运用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近零能耗建筑、近零碳排放等低碳零碳负碳示范项目建设。
(二)推进现代宜居农房建设
2019年,我部印发《关于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村〔2019〕11号),引导具备条件的地区和农户积极采用装配式建筑、被动式阳光房等建筑应用技术。2021年,我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指导意见》(建村〔2021〕47号),提出推动农村用能革新,推广应用太阳能光热、光伏等技术和产品,推动村民日常照明、炊事、采暖制冷等用能绿色低碳转型,促进节能减排。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要求,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如,北京、河北、山东等地开展了超低能耗农房试点示范;浙江、安徽、陕西、四川、西藏等地开展了装配式钢结构农房试点示范,积极推广新结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逐步转变农房建造方式,提升建筑能效水平。
(三)加强农村住房节能技术指导
近年来,我部先后批准发布了国家标准《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T50824)、团体标准《超低能耗农宅技术规程》(T/CECS739)等,印发了《严寒和寒冷地区农村住房节能技术导则(试行)》《农村地区被动式太阳能暖房图集(试行)》《户式空气源热泵供暖应用技术导则(试行)》等技术指导文件,为农村地区推广节能住房提供了技术支撑。
(四)持续推进实施既有农房节能改造
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和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等工作,持续推进农房冬暖夏凉改造,通过增设墙体保温、采用被动式阳光房、安装节能门窗等措施,提升墙体、门窗、屋面、地面等围护结构节能性能,改善农房的热舒适性,提升居住环境。2021年4月,我部会同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做好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号),鼓励北方地区继续在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中同步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在保障住房安全性的同时降低能耗和农户采暖支出,提高农房节能水平。自2017年起,我部会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持续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支持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汾渭平原、东北和西北等北方城市,在实施清洁取暖改造时积极推动既有农房节能改造。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在农村地区推广节能房,促进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一是加快推进现代宜居农房建设,总结各地现代宜居农房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鼓励引导农户和社会多元主体积极参与,因地制宜推广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鼓励开展超低能耗农房建设,推动农村建筑能效提升。二是继续指导相关地区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和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等工作统筹推进农房节能改造。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8月18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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