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文名称: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6474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000013338/2023-00807

  • 发文单位:

    住房城乡建设部

  • 文  号:

    建建复字〔2023〕116号

  • 实施日期:

  • 分  类:

    其他

  • 发文日期:

    2023-07-27

  • 主 题 词:

  • 废止日期: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6474号建议的答复

选择字体:[--] 发布时间:2023-12-20 08:42:58

张振连等6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优化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制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联合验收既是精简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验收监管、保障工程质量、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我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政策引导,着力优化联合验收机制,推动联合验收持续落地见效。

  一、分类实施稳步推进。2020年12月,我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全流程在线审批的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联合验收机制效率,细化项目分类,制定更加精准的分类改革措施和要求。2021年5月,印发《关于复制推广一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经验的函》,在全国推广济南市分类联合验收做法,对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房地产开发等项目推行分阶段联合验收,先期联合开展规划核实(土地核验)、消防验收(备案)、人防验收备案等事项,后期开展市政公用设施竣工验收、档案移交等事项联合验收。

  二、精简审批材料。指导各地印发联合验收管理办法,梳理各专项验收办事流程、材料清单,整合归并重复材料,制定本地区统一的联合验收办事指南、申请表单、材料清单,实行“一张表单”办理竣工联合验收,有效精简竣工验收材料。

  三、提升网上办事效能。我部先后制定出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数据共享交换标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管理暂行办法》,指导各地不断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联合验收功能,健全部门网上协同审批机制,推动申请、受理、预约、部门协同、出具意见等全流程线上办理,切实提升联合验收办事便利度和公开透明。

  四、创新联合验收机制。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指导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等城市开展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方式、简化实行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试行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开展单独竣工验收等创新改革,取得良好成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国办发〔2022〕35号)已将相关创新举措列入《首批在全国复制推广的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清单》。

  由于联合验收涉及部门多、内容多、专业度高,你们提到的申报材料多、建设单位配合难度大、单项验收不通过影响整体验收的问题确实一定程度存在,所提的细化联合验收相关政策、优化联合验收制度等建议对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具有重要借鉴意义。下一步,我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充分研究借鉴你们提出的建议,开展调查研究,深入梳理分析联合验收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指导各地进一步精简申报材料、规范验收要点、优化联合验收工作机制,推动出台联合验收相关管理规定,持续提升联合验收工作效率。

  感谢你们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办公厅  010-58934478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3年7月27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国务院办公厅,天津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