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27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经商商务部同意,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废止《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116号)、《<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建设部、商务部令第123号)。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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