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文名称: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 索 引 号:

    000013338/2019-00153

  • 发文单位:

    法规司

  • 文  号:

  • 实施日期:

  • 分  类:

    其他

  • 发文日期:

    2019-05-22

  • 主 题 词:

  • 废止日期: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选择字体:[--] 发布时间:2019-05-22 13:55:49

  2018年,我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高政治站位,树立系统思维,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主要工作进展

  (一)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一是加快推动保障改善民生、促进高质量发展急需的立法项目。根据国务院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积极配合司法部推动《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城镇住房保障条例》《住房租赁条例》《住房销售管理条例》等立法进程。二是加快推动“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修改工作。为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就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18部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已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7部规章;为放宽工程建设领域外资准入条件,废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等7部规章。三是加快推动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涉及的法律法规修改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修订消防法,做好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划转有关工作;积极参与土地管理法等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密切相关的立法项目。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报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确定在北京、上海等15个城市和浙江省开展试点;指导试点地区落实“减、放、并、转、调”和告知承诺制等改革措施,推进“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基本建立统一的审批流程、统一的信息数据平台、统一的审批管理体系和统一的监管模式;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提升世界银行建筑许可营商环境排名,2018年,我国办理建筑许可营商环境排名由172名上升到121名。二是以简化材料、清理证明事项和推进“一网通办”为着力点,提升企业资质资格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修订《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核定服务指南》,取消总经理任职文件、身份证明等申报材料,将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额证明改为告知承诺;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中对持证现场管理人员的考核指标;对江西、河南、四川、陕西4省企业申报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实行告知承诺制;对我部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等资质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取消有关企业资质申报和人员注册申请所需身份证明、社保证明、资质证书等材料;将外商投资设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省级及以下审批权限下放至自由贸易试验区。三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扎实开展法规文件清理工作,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三)加强房地产市场和住房公积金监管。一是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治理。会同有关部委在30个重点城市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我部集中通报3批共计64个典型案例。二是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监管机制。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四)加强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开展违法分包、转包、挂靠和人员挂证等违法行为治理。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2018〕57号),遏制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现象,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二是强化质量安全事故责任追究。依法依规督办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督促落实对事故责任企业和责任人的处罚措施。三是加强建筑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会同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等部门组织沿海、沿长江15个省(区、市)开展治理违规海砂专项行动,排查整治预拌混凝土企业、建筑工地现场用砂情况。

  (五)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一是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及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新部署新要求,巩固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成果。推动建立城市管理部门与司法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探索“律师驻队”“非接触执法”等城市管理执法机制。二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建办法函〔2018〕554号),组织对行政执法案件主体、程序、依据和文书开展自查抽查;印发《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方案》(建督〔2018〕37号)、《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建督〔2018〕77号),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

  (六)提高行政复议应诉和信访办理水平。一是坚持复议为民,推动依法行政,积极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二是做好普法工作。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总结评估;建立“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部机关公职律师和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推动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

  二、2019年工作考虑

  2019年,我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中心工作,统筹推进依法行政,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着力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围绕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推进有关行政法规立法进程;围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证明事项清理等要求,适时修改、废止相关规章。   

  (二)严格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以宪法学习宣传为首要任务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