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聊城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实施细则的通知

聊政办发〔2022〕4号

选择字体:[--] 发布时间:2023-01-13 09:54:47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聊城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